
上一篇文章的回應討論了父母的體罰,這次說一下自己的經歷。
小時侯不乖被媽媽打的挺多的。一般被打的原因是因為欺負妹妹,正確點說是因為我妹妹哭(完全沒有考慮是誰對誰錯)。一般籐條是她的最佳武器。她打了之後就叫我看着那個籐條痕思過。
其實很多時候我的確是欺負了妹妹的,但也有兩次是她不對。
第一次是早上我和妹妹醒來的時候我媽媽每人送了一份禮物給我們。我得到我最喜歡的足球小將貼紙,而我妹就有萬花筒。我們都很高興,但我媽要我們先去梳洗才能玩。我妹先去,然后到我的時候我妹妹想要我送她一個貼紙,我說等我出來再給。結果當我梳洗完出來的時候她已經把兩個貼紙拿了貼到她身上。我正在跟她理論(在我媽聽起來就像吵架),然後就以破壞家庭和諧的罪名被關進厠所去。貼紙也被撕破了。(那時候我六歲,我妹四歲)
第二次也是差不多,事情有不一樣,是我妹不小心把我從沙灘撿回來的貝殼踩破。最後有又被冠以破壞家庭和諧的罪名關進厠所去。
其實我覺得父母賞罰真的要分明,不能以她是妹妹就每一樣事情都要讓她。這樣只會影響我跟她之間的感情和我對對與錯很執著。
當然另外還會被打的時候就是考試成績不好。但自小成績就不錯的我在這方面被打的機會相對地比較少。
去了挪威之後跟爸爸的相處時間多了。摩擦也多了。其實沒有什么摩擦,基本上是他白生氣。
第一家餐館剛開門之後我爸的脾氣很差,據說是因為壓力很大(到處借了幾十萬才頂了這生意)。但脾氣就從這時候一直變壞。
有一次我在廚房後面寫信回香港,由于不懂一些字,我跑去問媽媽,但這時候我爸衝來說我阻著他們工作。結果他把我信的草稿撕的粉碎。記憶中這是我最後一次用紙寫中文信。(這時候我九歲)
另一次我不小心把餐館的後們鈅匙掉了。其實是我懶,把鈅匙拋到該放的地方,但我撒謊,說我不知道為什么鈅匙不見了。當我爸發現了之後的懲罰是一輪痛罵然後用雙手把一個車輪胎舉起來,用力砸到我的自行車上,重復再重復,直到車變形了。(那時候我十歲,一個月後他買了一個新的自行車給我)
做了他的翻譯之後,被打被罵變正常了。他生氣有時候是因為我不願意幫他翻譯(有些問題我真的問不出口),有時候是回應不是他喜歡的(這不是我所能控製的)
打,並不是打手板。簡單的就是一巴掌打臉。復雜的就像電視裏的自由搏擊一樣,把我推向牆然後拳打腳踢。
又一次我媽跟我妹回香港。留下我去幫我爸做waiter. 那一天很忙,餐館坐滿人,但waiter只有我一個。要一個十四歲的人應付坐滿了的餐館六十多個人。記得那一天做完了之後腿都軟了。
第二天我媽從香港打電話來,我在電話抱怨說餐館太忙了,做不來,很想她快點回來。我媽安慰我說她快回來了,而且我爸也有給我額外零用錢,就叫我忍耐一下。我記得那時候我說了一句“有錢都沒命享啦”,之後我就發現我已經被拖行了。當然拖我的人是我爸。他把我從餐館裏面,經過餐館,一直拖我出門口然後把我推出去。那時候餐館有客人,他們都看到了,但沒有說什么。
我不能立刻回去,但在街上遛達一會之後看到沒有客人就回去。由于人沒有了,該來的懲罰也要來的,拳打腳踢少不了,最怕就是晚上不能回家。這次我爸沒有生氣太久,當天晚上就給了我50塊錢,但沒說什么。他還需要我繼續幫忙,直到我媽回來為止。
我記憶中他打得最厲害得那一次是我爺爺來挪威看我們的時候。那一次他要回去了,是早上八點多的飛機,家離開飛機場三個小時的路,我跟我爸兩點多起牀去。我爸開的車。我跟爺爺聊天。但過了三個多小時到飛機場的時候,我很累,我就問我爸我可不可以不進去送機,在車上等。他很生氣,就把我罵,我只好下車跟他們走。突然間他一回頭,我到現在都不知道究竟他是打哪裏的,但我的確暈倒在車頭蓋上。過了一兩秒後醒來,頭有點痛,但是裏面痛,所以不知道他打哪裏。(各位如果知道打哪裏可以一拳把人打暈的話請告訴我) 如果在家我肯定逃了的。但我沒法逃,接下來還要跟他獨處三個小時的車回家。(那一年我十五歲)
最後一次他打我是因為我要幫他打一個電話去幫他翻譯一些什么的東西,他問了好幾個問題,電話另一端的人都一直說不知道,到最後我爸生氣了就一巴掌打過來。(如果想知道當時情況是怎樣,請參考大時代大結句丁蟹要他的兒子們打電話的那一幕)他最後有跟我道歉,晚上寫了一張紙條貼在水松板上。(其實我不確定是不是他寫的,但疑點的利益歸于被告)(那一年我十五歲,距離離開他去美國留學還有三個月)
經過了那幾年跟他的相處,我的脾氣變的很不好。動不動就跟同學打架。其實體罰真的是有需要的,但也要看打的程度和事前事后的解釋,不能只打而不教。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我為什么被打。或者我根本沒有錯。












